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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学生申请2011-2012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的通知
各系: 请按照《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实践奖励学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将本学期申请创新学分学生的《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》(学生填写)、有关证明材料和《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统计表》(各系填写)于12月31日前统一交回系办,逾期本学期不予办理。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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